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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唐詩人對新樂府的理論闡述

2024-03-21 09:22 來源:光明網(wǎng)-《光明日報》

  作者:郭麗(首都師范大學文學院副教授)

  在唐代,有一批詩人在努力恢復古樂府傳統(tǒng),如李白、元結(jié)等人。與此相反,還有一批詩人又在大力倡導新樂府,如中唐李紳、元稹、白居易等人。其實,早在初唐時盧照鄰就表達過對新樂府的看法。他在《樂府雜詩序》中對周代以來的樂歌提出了嚴厲批評,認為古樂府沒有很好地繼承周代樂歌傳統(tǒng),同時認為古樂府擬作要求遵守本事,因此形成了“《落梅》《芳樹》,共體千篇;《隴水》《巫山》,殊名一意”的現(xiàn)象,這是詩人缺少反思和創(chuàng)新能力的表現(xiàn)。他強烈主張:“發(fā)揮新題,孤飛百代之前;開鑿古人,獨步九流之上。自我作古,粵在茲乎!”然而,盧照鄰只是提出了這一理論主張,他本人并沒有寫出“自我作古”的新樂府,這不能不說是個遺憾。

  

  中唐詩人李紳、元稹、白居易開始有意識地寫作新樂府,并對新樂府做了理論闡述。李紳的新樂府沒有流傳下來,其有關(guān)理論闡述只能從元稹《和李校書新題樂府十二首》題注中看到一些片段。元稹的新樂府理論集中體現(xiàn)在《樂府古題序》中,白居易的新樂府理論則主要體現(xiàn)在《新樂府序》《與元九書》中。在新樂府創(chuàng)作上,白居易后來居上,大幅度提升了新樂府的創(chuàng)作規(guī)模。新樂府組詩創(chuàng)作,由李紳的十二首、元稹的二十首,增加到白居易的五十首。

  元、白等人進一步完善了新樂府概念。盧照鄰只是提出“發(fā)揮新題”,但他并沒有創(chuàng)作新樂府。之后杜甫創(chuàng)作了一些新樂府,但并未明確表示所作就是新樂府。元結(jié)也創(chuàng)作了一些新樂府,但他將其叫作“系樂府”。到了李紳、元稹,才把所作新樂府稱作“新題樂府”。到白居易,則明確稱作“新樂府”,即《與元九書》中所謂的“因事立題,題為新樂府”??梢?,白居易所謂新樂府,也是指新題樂府。梳理“新樂府”概念出現(xiàn)的過程可以看出,從“發(fā)揮新題”,到“系樂府”,再到“新題樂府”,最后到“新樂府”,新樂府概念越來越明確。

  

  在顛覆古樂府傳統(tǒng)上,元、白的態(tài)度更徹底,理論表述也更清晰。元稹《樂府古題序》云:“至于樂流,莫非諷興當時之事,以貽后代之人。沿襲古題,唱和重復,于文或有短長,于義咸為贅剩。尚不如寓意古題,刺美見事,猶有詩人引古以諷之義焉……近代唯詩人杜甫《悲陳陶》《哀江頭》《兵車》《麗人》等,凡所歌行,率皆即事名篇,無復倚傍。予少時與友人樂天、李公垂輩,謂是為當,遂不復擬賦古題。”元稹把是否諷諭現(xiàn)實作為評價樂府優(yōu)劣的標準,他認為寫作古題不如借古題諷諭時事,借古題諷諭時事不如寫作新題。元、白把樂府的現(xiàn)實功用強調(diào)到了極點。白居易在《新樂府序》中表示:“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他認為新樂府在內(nèi)容上必須為具體的現(xiàn)實政治而作,不能為了作詩而作詩,顯然很強調(diào)新樂府的政治諷諭性。而元稹所說的“沿襲古題,唱和重復,于文或有短長,于義咸為贅剩”,也較盧照鄰“《落梅》《芳樹》,共體千篇;《隴水》《巫山》,殊名一意”的說法更為犀利,對古樂府的批評也更加徹底。照此說法,古樂府就只有文學價值而全無社會價值了。

  元稹還闡述了一些樂府學知識。其在《樂府古題序》中對樂府詩的入樂情況作了區(qū)分,將樂府詩的辭樂關(guān)系分為兩種:一種是“因聲以度詞”。即所謂的“在音聲者,因聲以度詞,審調(diào)以節(jié)唱,句度短長之數(shù),聲韻平上之差,莫不由之準度。”具體包括“操、引、謠、謳、歌、曲、詞、調(diào)”八個詩題標記。一種是“選詞以配樂”。即所謂“后之審樂者,往往采取其詞,度為歌曲,蓋選詞以配樂,非由樂以定詞也”。具體包括“詩、行、詠、吟、題、怨、嘆、章、篇”九個詩題標記。這是繼沈約之后,曲學家之前,對樂府詩辭樂關(guān)系最清晰的表述。“因聲以度詞”也自此成為一個關(guān)鍵概念,被后世用來揭示詞體起源。

  元稹指出文人編撰的《樂錄》存在不當之處。如其《樂府古題序》云:“而纂撰者由詩而下十七名,盡編為《樂錄》。樂府等題,除《鐃吹》《橫吹》《郊祀》《清商》等詞在《樂志》者,其余《木蘭》《仲卿》《四愁》《七哀》之輩,亦未必盡播于管弦明矣。后之文人,達樂者少,不復如是配別。”元稹所說《樂錄》當為《歌錄》?!稑蜂洝放c《歌錄》有別,前者記錄樂府表演活動,后者記錄樂府歌辭。元稹認為不應把那些不入樂的詩編入《歌錄》。這一看法過于絕對,需要具體分析。宋代以前凡稱樂府者,必與朝廷禮樂機構(gòu)有關(guān):或是朝廷禮樂機構(gòu)曾經(jīng)表演的歌辭,或是朝廷禮樂機構(gòu)正在表演的歌辭,或是希望成為朝廷禮樂機構(gòu)表演的歌辭。據(jù)此而論,元稹的說法,就將大量樂府詩排斥在樂府《歌錄》以外。更何況,前人將元稹提及的《木蘭》《仲卿》等詩收入《歌錄》,必定有所依憑,并非隨意收錄。且郭茂倩在編撰《樂府詩集》時曾看到過元稹《樂府古題序》,但仍然收錄了《木蘭詩》《焦仲卿妻》等詩,這說明元稹這一觀點并未得到廣泛認同,最起碼郭茂倩并不認可。

  元稹修正了“樂府肇于漢魏”的說法?!稑犯蓬}序》云:“劉補闕云:‘樂府肇于漢魏。’按仲尼學《文王操》,伯牙作《流波》《水仙》等操,齊牧犢作《雉朝飛》,衛(wèi)女作《思歸引》,則不于漢魏而后始,亦以明矣。”劉補闕具體情況不詳,其所云“樂府肇于漢魏”是就樂府總體狀況而言,樂府詩中確有部分琴曲歌辭和雜歌謠辭出自先秦,但這不能改變絕大部分樂府詩產(chǎn)生于漢代這一基本事實。《樂府古題序》云:“其有雖用古題,全無古義者,若《出門行》不言離別,《將進酒》特書列女之類是也。”指出了前人寫作古題偶爾也會背離本事,這有助于人們了解擬作古樂府的一些實際情況。

  

  元、白新樂府辭中也涉及一些樂府學知識,從中可以看出他們倡導古樂、反對俗樂的觀點。如元稹《華原磬》云:“泗濱浮石裁為磬,古樂疏音少人聽。……華原軟石易追琢,高下隨人無《雅》《鄭》。棄舊美新由樂胥,自此黃鐘不能競。玄宗愛樂愛新樂,梨園弟子承恩橫。……何時得向筍簴懸?為君一吼君心醒。愿君每聽念封疆,不遣豺狼剿人命。”從詩中可以看出盛唐時古樂日漸凋零、俗樂備受歡迎的狀況,而詩末四句也表明元稹對此持反對意見。白居易《五弦彈》也表達了相同觀點,詩序云:“惡鄭之奪雅也。”詩中進一步闡述這一主旨云:“正始之音其若何,朱弦疏越清廟歌。一彈一唱再三嘆,曲澹節(jié)稀聲不多。融融曳曳召元氣,聽之不覺心平和。人情重今多賤古,古琴有弦人不撫。”古樂有很多優(yōu)點,音調(diào)舒緩,曲淡節(jié)稀,一唱三嘆,能令人心境平和,怎奈重今賤古是當下人之常情,古樂已無人演奏。

  再如白居易《法曲歌》云:“法曲法曲合夷歌,夷聲邪亂華聲和。以亂干和天寶末,明年胡塵犯宮闕。乃知法曲本華風,茍能審音與政通。一從胡曲相參錯,不辨興衰與哀樂。愿求牙曠正華音,不令夷夏交相侵。”在白居易看來,胡樂摻入華音,會直接威脅到華夏政治興盛,因而呼吁朝廷一定要正華音,清夷聲,絕不能讓胡樂侵襲到華夏之音。此詩中有自注云:“法曲雖似失雅音,蓋諸夏之聲也,故歷朝行焉,玄宗雖雅好度曲,然未嘗使蕃漢雜奏。天寶十三載,始詔諸道調(diào)法曲與胡部新聲合作,識者深異之。明年冬,而安祿山反也。”可見,他甚至將安史之亂與樂府表演胡部新聲聯(lián)系了起來。

  這一看法并不限于白居易一人,而是唐人的普遍認識。開元年間,胡部樂曲升堂演奏,到天寶年間,樂曲多以邊地名,如《涼州》《伊州》《甘州》等,這些樂曲多為邊將進獻?!堕_天傳信記》就記載了精通音律的寧王根據(jù)五音特點聽出了新曲《涼州》的異常,認為是“播越之禍,悖逼之患”的征兆。盡管音樂與政治本無關(guān)聯(lián),但審音知政在儒家理論中向來備受重視,而音樂與政治治亂的關(guān)系,又往往在政治衰亂之際被強化揭出。寧王的觀點事后確實因為安史之亂的爆發(fā)得到了佐證,雖然這樣的觀點在如今看來不免無稽,但是卻也反映了唐人對胡樂新聲與國運衰敗之間關(guān)系的認識。

  《光明日報》(2024年03月19日 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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