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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吐谷渾王族墓選址與葬俗探析

22-04-07 16:14 來源: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微信 編輯:趙滿同

  武威南山地區(qū)是唐代吐谷渾內(nèi)徙之后歸葬的先塋所在,在武威南山青咀灣和喇嘛灣曾發(fā)現(xiàn)有吐谷渾王族墓葬 9 座,出土墓志 9 方。以夏鼐、周偉洲等為代表,以墓志資料為中心,學術(shù)界對吐谷渾相關(guān)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討論,涉及吐谷渾歷史的諸多方面,研究頗為充分。但是,由于這批墓葬的發(fā)現(xiàn)多非科學考古之故,加上墓內(nèi)文物被盜嚴重,學術(shù)界對這批墓葬的諸多考古信息并不清楚。2019 年 10 月武威南山岔山村吐谷渾喜王慕容智墓的考古發(fā)現(xiàn),開啟了我們認識吐谷渾王族墓的新篇章。該墓沒有被盜,保存完好,因此考古信息完整而準確。另一方面,之前的研究,由于受墓葬基本信息和出土文物嚴重缺失的制約,對墓葬特征和民族屬性的判斷多以純正的唐墓而論,對其中是否包含有吐谷渾本民族的習俗特點關(guān)注有限。鑒于此,對該墓包含的吐谷渾喪葬習俗作些探討,不當之處,敬請方家教正。

  一、吐谷渾涼州先塋的形成

  武威南山一帶是龍朔三年(663 年)吐谷渾王族一支內(nèi)徙之后的先塋所在地。從龍朔三年吐蕃滅吐谷渾國,“吐谷渾可汗諾曷缽與弘化公主帥數(shù)千帳棄國走依涼州,請徒居內(nèi)地”,到咸亨三年(672 年)唐廷將吐谷渾諾曷缽部“尋徙于靈州之境,置安樂州”,諾曷缽帶領(lǐng)族人在涼州生活了 9 年(663 ~ 672 年),其間應葬死者于涼州南山,初步形成滅國之后吐谷渾王族的一個“祖塋”地。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在“走依涼州”“尋徙靈州”之前,在吐谷渾故地青海原也應有其先塋。

  吐谷渾王族一支被唐政府安置到靈州后,便認定涼州南山為其“先塋”,顯然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故國難返,于是選擇了與吐谷渾舊地接壤,又在這里短暫居住的涼州南山完成歸葬先塋的習俗和愿望。對此周偉洲有精辟論述:“涼州南山(祁連山)離原吐谷渾中心青海較近,隔祁連山即其原領(lǐng)地,葬于此處,即可受到唐朝的保護,免除吐蕃破壞,又因靠近故鄉(xiāng),以抒發(fā)眷戀故土之情。從目前在青咀喇嘛灣發(fā)現(xiàn)的慕容氏墓葬來看,均系墓門向南,建于山崗之上,大有望鄉(xiāng)的意味。”

  吐谷渾王族慕容氏選擇涼州南山為其“先塋”,除了有“望鄉(xiāng)”之意,同時也要考慮涼州一帶一直有吐谷渾人生活的情況,涼州在歷史時期不僅是絲路交通的重鎮(zhèn),也是諸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地方,吐谷渾即是其中之一。周先生也強調(diào)“慕容氏雖然遷至安樂州,但該地仍然有吐谷渾部落游牧”,這一問題頗為關(guān)鍵,但后來論者多不作重視。我們擬在先生基本觀點的指示下,做些梳理。

  自北魏時期開始,由于中原王朝的強大和西進戰(zhàn)爭,已有許多吐谷渾人作為戰(zhàn)俘或降附者入遷魏境。這批內(nèi)附的吐谷渾人數(shù)量很大,僅見于記載的有七萬人左右,其中一部分被安置于西北沿邊諸郡,涼州自然是其入遷的目的地之一 。隋代時,吐谷渾常與突厥聯(lián)手發(fā)兵涼州,抄略邊民,“突厥犯塞”“吐谷渾寇邊”之事時有發(fā)生,涼州亦是首當其沖,在這樣的境況下,吐谷渾和涼州接壤,有吐谷渾部落在涼州南山游牧則完全可以理解的。更何況吐谷渾被吐蕃占領(lǐng),諾曷缽和弘化公主選擇“帥數(shù)千帳棄國走依涼州”,應該是有所考慮的,或許此時涼州已有吐谷渾人生活于此,相互接應。事實上,高宗“乾封初,更封青海國王。帝欲徙其部眾于涼州之南山,群臣議不同,帝難之”,后想通過戰(zhàn)爭助其復國但沒有成功,又徙其于鄯州“浩亹水南”,最后“又徙靈州,帝為拜安樂州”。高宗之所以想把諾曷缽部眾安置在“涼州之南山”,應該是有所依據(jù)的,從中也似說明涼州南山與吐谷渾的密切關(guān)系。

  武周時期朝廷在面臨如何安置投唐的吐谷渾部眾時,郭元振在給武則天的上書《安置降吐谷渾狀》中強調(diào)河西各地對“吐渾所降之處皆是其舊居之地,斯輩既投此地,實有戀本之情。若因其所投之地而便居之,其情易安;因數(shù)州而磔裂之,則其勢自分。順其情、分其勢,而不擾于人,可謂善奪戎狄之權(quán)矣。”明確說明河西走廊祁連山一帶是吐谷渾的“舊居之地”。

  據(jù)英藏敦煌吐蕃文書 Vol.69,fol.84《吐谷渾國編年史》所記,吐谷渾可汗諾曷缽在唐朝靈州地區(qū)延續(xù)國祚,而在吐蕃統(tǒng)治下的青海、甘肅祁連山南部地區(qū)仍存在著一個吐谷渾汗國,其活動時間是 705/706 年至 714/715 年之間。殘卷記載當時吐蕃統(tǒng)治下的吐谷渾王國疆域在青海至甘肅祁連山以南地區(qū),國中設(shè)有可汗對國內(nèi)各吐谷渾部落征收賦稅,吐蕃在吐谷渾王國中派有大臣對之進行監(jiān)視控制。其可汗夏宮所在地 se tong,即敦煌漢文文書中的西同,在今甘肅省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蘇干湖一帶,緊鄰青海。這一事實說明河西走廊祁連山一帶在龍朔三年 (663 年 ) 吐谷渾滅國前后到武周前后一直是吐谷渾人活動的重要區(qū)域。

  《舊唐書·地理志》記載涼州境內(nèi)有兩個吐谷渾羈縻府州,即吐渾部落和閤門府?!缎绿茣?middot;地理志》延州注下云:“又儀鳳中,吐谷渾部落自涼州內(nèi)附,置二府于金明西境,曰羌部落,曰閤門”,也就是說延州有閤門、羌部落等吐谷渾的羈縻府州。這些吐谷渾人都是從涼州而來。說明儀鳳年以前,涼州除了諾曷缽部外,至少還有兩個吐谷渾部落投唐。雖然唐政府把這些吐谷渾部落主體內(nèi)遷安置,但涼州在這一時期作為吐谷渾各部落內(nèi)附的首選地,除了武威所處的地理位置之外,推測也應該和涼州南山地區(qū)一直作為吐谷渾人游牧地或者說是其“舊居之地”有一定的關(guān)系。

  另,在吐谷渾滅國后其青海故地一直由吐蕃論氏家族統(tǒng)治,后來吐蕃王室與論氏家族發(fā)生沖突,論氏噶爾家族在吐谷渾故地的統(tǒng)治地位受到威脅并動搖。武則天圣歷元年(698 年),吐蕃王室與論氏家族斗爭日趨激烈,對論氏家族率軍討伐,論欽陵自殺。圣歷二年(699年),其弟贊婆和論欽陵子論弓仁率所部吐谷渾歸朝?!顿Y治通鑒》圣歷二年十月條云:“丁亥,論贊婆至都,太后寵待賞賜甚厚,以為右衛(wèi)大將軍,使將其眾守洪源谷。”胡三省注云:“洪源谷在涼州昌松縣界。”可知,唐把這兩次歸投的吐谷渾部落約 4 萬人安置在河西一帶,其中涼州昌松縣界位于武威南山,和吐谷渾王族先塋所在的神鳥縣相連接,這里是防御吐蕃的要地。

  之后據(jù)《新唐書·吐谷渾傳》記:“宣超立,圣歷三年,拜左豹韜衛(wèi)員外大將軍,襲故可汗號,余部詣涼、甘、肅、瓜、沙等州降。”學界有認為這次吐谷渾歸降,即是吐魯番文書記載武周時期瓜沙地區(qū)吐谷渾歸朝事件,和前述郭元振上《安置降吐谷渾狀》為同一事件。但也有學者不同意此說,認為吐魯番文書所記吐谷渾可汗十萬眾歸唐計劃,因為唐蕃關(guān)系的變化和吐蕃的阻攔,最終沒有實現(xiàn),其所記當是《通鑒》記載的圣歷二年(699 年)四月和七月先后歸唐的七千帳和一千四百帳吐谷渾部。

  從以上吐谷渾各部的歸唐歷史及吐蕃之后青海舊部吐谷渾在祁連山的活動,結(jié)合吐谷渾的歷史可知,祁連山區(qū)域一直是吐谷渾人游牧的地方,是他們的“舊居之地”。又據(jù)《舊唐書· 地理志三》河西道涼州中都督府條稱“吐渾部落……寄在涼州界內(nèi)”。因此涼州南山一直是吐谷渾人生活的地方,諾曷缽一支把此地作為先塋,有充分的歷史依據(jù)和民眾基礎(chǔ)。

  據(jù)新出土的慕容智墓志可知,該墓位于“大可汗陵”之中。此處“大可汗陵”應是慕容諾曷缽之陵,加上先前已知的發(fā)現(xiàn)于青咀灣、喇嘛灣一帶的弘化公主墓、慕容忠墓、慕容明墓、金城縣主墓、慕容若墓、慕容宣徹墓、慕容宣昌墓、慕容曦光墓、李氏夫人墓等,這些在靈州生活的吐谷渾王族死后均遷葬于此,除把涼州南山作為其先塋之外,也應該是充分考慮到這一帶當有未遷走的吐谷渾部落生活,他們是守護這些王族墓園和“大可汗陵”的基本人群。

  目前在涼州南山發(fā)現(xiàn)的吐谷渾墓雖然均屬其王族慕容家族墓葬,但數(shù)量有限,結(jié)合目前在這一帶進行考古調(diào)查的情況,墓葬數(shù)量整體較少,原因之一是肅宗至德年間(756~757 年)安樂州沒于吐蕃,吐谷渾殘部徙朔方、河東,之后不久 764 年,涼州亦沒于吐蕃,諾曷缽部已無法歸葬。因此,涼州先塋使用的時間也就百年左右。至 8 世紀中葉,遷到安樂州的吐谷渾王族成員死后基本上已不再歸葬涼州先塋,而是葬在長安,目前可知的有慕容曦輪墓、慕容曦晧墓、慕容相墓、慕容瓌墓等。更加有趣的是,部分慕容氏家族成員不再滿足于“昌黎”或“陰山”的籍貫,直接把長安作為新的籍貫。盡管如此,涼州南山作為“大可汗陵”的所在地,在吐谷渾各部落中應當有重要的影響,目前的考古發(fā)現(xiàn)仍然十分有限。

  因此,吐谷渾王族慕容氏涼州先塋的選擇,雖然屬不得已的臨時舉措,卻也是“祖塋”選擇方面的基本規(guī)律,即這里應該在較長歷史時期內(nèi)屬于吐谷渾人游牧生活的“舊居之地”。這一地區(qū)雖屬唐王朝管轄區(qū)域,但仍是他們祖先或族人活動的傳統(tǒng)區(qū)域,作為王族先塋符合其“歸葬”的傳統(tǒng)和習俗。

  吐谷渾慕容氏選擇涼州南山作為家族先塋,也有可能受到其祖先鮮卑人喪葬觀念的影響?!度龂?middot; 魏書烏丸鮮卑東夷傳》及《后漢書 · 烏桓鮮卑列傳》均記載言語習俗同烏桓的鮮卑葬俗中,有使其靈魂歸赤山的傳統(tǒng)。

  學者們認為赤山即是鮮卑人的發(fā)祥地,是他們的神山,是其民族精神寄托之寶地,每年都要舉行盛大的祭山活動,人死之后魂歸鮮卑山為第一要事。鮮卑人從遼東向大西北遷徙時,也把這種習俗帶到了青海高原。當他們在某一地區(qū)穩(wěn)定地居住下來后,就要認定一座雄渾大山為鮮卑山。有學者指出:“大興安嶺北段的大鮮卑山與西北地區(qū)的阿布干鮮卑山分別屬于拓跋部和吐谷渾部。”又據(jù)《水經(jīng)注·河水注》引東晉釋道安《釋氏西域記》的記載:“牢(樓)蘭海東伏流龍沙堆,在屯皇(敦煌)東南四百里有阿布干鮮卑山東流,至金城為大河”。據(jù)考證此阿布干鮮卑山即是青海與河西交界處大通河源的祁連山,大體位置與涼州南山相合。因此這里有可能是吐谷渾王族在特殊的歷史背景下選擇的鮮卑山,把祁連山認為是其祖先發(fā)源地鮮卑山,當然也是其族人死后靈魂回歸之赤山了。

  二、墓葬選址特點

  目前在涼州南山發(fā)現(xiàn)的吐谷渾王族墓葬主要集中在青咀灣和喇嘛灣,墓志中稱此地為“陽暉谷”。慕容智墓所在的岔山村一帶,即墓志所記“大可汗陵”,屬新發(fā)現(xiàn)的陵區(qū)。此外,在慕容智墓東北約 4 公里的祁連鎮(zhèn)馬場灘村長嶺組發(fā)現(xiàn)古墓 1 座,約 5 公里的祁連鎮(zhèn)馬場灘村發(fā)現(xiàn)古墓 2 座,均已遭嚴重破壞,從散見墓磚分析,應同樣為吐谷渾王族墓葬。這 5 處地點在具體的墓葬選址上雖有細微差別,但其共同特點就是墓葬均為南向,散布于一個個背山面河的小山梁上。

  我們知道,漢唐以來的墓葬,特別是家族墓,都盡可能選擇在平坦的地方,至少墓區(qū)是可以連成片的,尤其是唐代墓葬。在中原內(nèi)地發(fā)現(xiàn)的唐墓群,極少有如此單個分布在一個個小山梁之上的選址形式,即使是同屬一個區(qū)域的河西地區(qū)唐墓,就目前已知的敦煌佛爺廟灣、郭家堡、瓜州鎖陽城、酒泉西溝、山丹及武威其他唐墓,均在距城區(qū)不遠的戈壁或農(nóng)田之中,與武威地區(qū)吐谷渾王族墓葬選址有本質(zhì)區(qū)別。唐墓中與之類似葬于山上的似乎只有渭北帝陵,但仔細觀察就能發(fā)現(xiàn),唐代帝陵與吐谷渾王族墓葬在選址上亦有明顯差別。唐代帝陵多依高大的主峰而建,穿山構(gòu)置,“因山為陵”,在陵墓周圍設(shè)置陵園、樓闕、神道等配套設(shè)施。而武威地區(qū)的吐谷渾王族墓葬準確來說并非是“因山為陵”,應屬“靠山為墳”,將墳墓設(shè)置于東西向山脈延伸出的一條條南北向山梁之上,且未發(fā)現(xiàn)陵園、神道、石像生等配套設(shè)施。如此選址方式,用我們今天已知的唐墓常識,很難理解。但對于當初選址者而言,他們一定是清楚的,是有所本。

  《大周故西平公主墓志》記“葬于涼州南陽暉谷冶城之山崗”,“牛崗辟壤,馬鬣開墳”;《大周故青海王(慕容忠)墓志銘》記“歸葬于涼州城南之山崗”,“墳崇馬鬣,地據(jù)龍堆”;《大唐故政樂王(慕容宣昌)墓志銘》記“葬于涼州神鳥縣天梯山野城里陽暉谷之原”;《大唐故武氏墓志之銘》記“遷窆于涼城南卅里神鳥縣陽暉谷之西原”;《大唐金城縣主墓志銘》記“合葬于涼州南陽暉谷北崗”。

  這些墓志所載其基本的選址地點即在“陽暉谷”(青咀灣、喇嘛灣)之“山崗”“北崗”“原”或“西原”之上,也就是我們考察時所見葬于山梁上的基本地貌特征。在志銘當中,這種極具特點的選址方式被形象的稱之為“牛崗辟壤”“馬鬣開墳”“墳崇馬鬣”“地據(jù)龍堆”。

  通過檢索古籍我們注意到,用“牛崗”和“龍堆”來形容墓葬較為少見,而以“馬鬣”來形容墓葬的例子卻很多。以與其同時代的《全唐文》為例,其中用“馬鬣”來形容墓葬的約有數(shù)十條,大多出現(xiàn)在志銘或碑銘當中,包括“馬鬣裁封”“馬鬣無封”“馬鬣初封”“高墳疏馬鬣”“馬鬣開隧”“馬鬣成封”“封為馬鬣”“系甲車兮馬鬣封”等。能夠看出,主要是用“馬鬣”一詞來表達墳墓上封土的形狀,或者引申以“馬鬣”來代指封土或墳墓。其典故最早見于《禮記·檀弓上》,子夏言,孔子從前講到,見過四種封土的不同樣式,其中一種如斧頭刃部一般兩旁向上尖削,形狀好似馬鬣,故稱之為“馬鬣封”。

  所以,后人在志銘當中就常用“馬鬣”來指代封土或墓葬。值得注意的是,弘化公主墓志和慕容忠墓志當中的表達與傳統(tǒng)說法并不相同,是將墓葬選址描寫為“馬鬣開墳”或“墳崇馬鬣”。此處之“馬鬣”顯然非指封土,即特指在整體形狀似馬的小山上,在其頸(鬣)上破土建墳,這一點正是我們在涼州南山吐谷渾王族墓群所看到的實際地理現(xiàn)象(圖一 ~ 三),因此,吐谷渾王族墓志中所謂之“牛崗”“龍堆”等詞語,應與馬鬣地形相似,是對墓葬選址特征形象性地描述,即以整體如牛、馬、龍等動物形狀的小山上,在其特定的位置構(gòu)筑墓葬。當然,這種地形選擇應與風水學有一定的關(guān)系,還需再探討。

  這種獨特的墓葬選址方式在內(nèi)地和河西的唐墓中很少見到,但考慮其吐谷渾王族墓的屬性,追溯吐谷渾墓葬傳統(tǒng),或許可以找到其歷史淵源。

  首先,在已知的吐谷渾人墓葬,或吐蕃統(tǒng)治下的吐谷渾人墓葬當中,這種葬于山梁上的做法較為常見。如張掖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大長嶺墓葬,即位于距西水鄉(xiāng)二夾皮村“村委會 10 公里處的大長嶺山坡上”,仝濤認為該墓葬屬于吐蕃在河西的高級將領(lǐng),很可能與吐蕃化的吐谷渾人有關(guān)。青海都蘭縣香加鄉(xiāng)哈日賽溝兩座古墓處于“哈日賽溝內(nèi)山梁之上”,發(fā)掘者通過類型學分析后得出這兩座墓葬“大體相當于 6 世紀晚期至 7世紀早期,其墓主人只能是吐谷渾人。”新近發(fā)掘的烏蘭縣泉溝一號墓,同樣位于“一座獨立山丘的東側(cè)斜坡之上”,其周圍還存在大量吐蕃時期的墓葬,也大多“分布于坡梁之上”,由于墓葬中有王冠出土,發(fā)掘者推測,這座墓葬可能與吐蕃統(tǒng)治下的吐谷渾王室有關(guān)。

  另據(jù)周偉洲提示,要注意青海都蘭一帶之前發(fā)現(xiàn)的所謂吐蕃墓葬吐谷渾系屬和都蘭墓葬群是吐谷渾人在青海地區(qū)的先塋的可能性。我們不妨把觀察的視野轉(zhuǎn)移到青海都蘭的這批墓葬中來。

  對于青海都蘭柴達木盆地東南沿墓葬的考古發(fā)現(xiàn),已引起考古界、藏學界的廣泛關(guān)注,學術(shù)界對這些墓葬吐蕃文化屬性的意見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民族屬性上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觀點,或吐蕃,或吐谷渾,我們比較傾向于仝濤、周偉洲的觀點,即屬吐谷渾人的墓葬。

  那么,都蘭柴達木盆地東南沿吐谷渾墓葬在選址上有什么特點?據(jù)已經(jīng)作過考古發(fā)掘的墓葬,都蘭的吐谷渾墓葬所在地理環(huán)境以及山形特征和武威南山頗有幾份相似。對于都蘭的墓葬選址現(xiàn)象,許新國總結(jié):“都蘭吐蕃墓葬講究對葬地的選擇,一般均‘倚山面河’,有的葬在山頂上,有的葬在山腰,有的葬在山梁與平地的結(jié)合部,與山梁連為一體。有的則葬在兩山之間的平地上。”血渭一號大墓所在位置,可認為是在一個小山包的頂部。熱水河南岸的 4 座墓葬則是在三面環(huán)山的山腰部位。

  可以看出,之前被學術(shù)界稱為都蘭吐蕃墓葬的選址地形,總體上和涼州南山吐谷渾墓葬極為相似,以山頂、山梁為主,個別位于山腰處。從這個角度來講,涼州吐谷渾王族墓葬的選址還是有較為明顯的吐谷渾墓葬傳統(tǒng)。只不過涼州南山的選址更加強調(diào)在“山崗”的位置,說明作為內(nèi)遷的吐谷渾王族,其喪葬習俗必須要遵守唐人的基本制度,完全按本民族喪葬習俗實行會有一定的困難和阻力,因此在墓葬的選址上既非完全的唐人習俗,也沒有完全遵從吐谷渾人的作法,而是選在一個個小山崗上,非常符合其“望鄉(xiāng)”的心理需求。

  同時,我們也注意到,在墓葬選址方面,涼州南山吐谷渾人墓葬和都蘭“往往幾座或十幾座集中在一起,一座大墓的周圍也往往埋有小型墓葬數(shù)十座”而形成的“聚族而葬”制度有所不同,也與都蘭“有的中小型墓葬數(shù)座連成一排,或集中在同一條溝內(nèi)”的“家族葬”制度不完全一致。但如果考慮到整個青咀灣、喇嘛灣、長嶺、馬場灘、岔山村一帶作為慕容家族墓地的選址,則可以認為是“大集中、小分散”下聚族而葬的家族墓情況,故也還可看作是吐谷渾墓葬傳統(tǒng)作法的延續(xù)。

  另一方面,把墓葬選址在一個個不同的小山崗上,相互之間無法構(gòu)成尋常意義上的墓塋,從現(xiàn)今地面上也看不到有相關(guān)墓葬地面建筑的遺存,又不專門起封土,利用山梁地形,有大隱于山形之中的意味。這種墓葬的分布和選址有明顯的“大集中、小分散”的特點,似乎有特殊的設(shè)計意圖在其中。就目前的資料,還無法給出準確的答案,僅作一個大膽地推測,考慮到其“大集中、小分散”的特點,加上每個墓葬均沒有專門的道路可供上下出入,位置又高,不易到達,似乎有故意隱藏所在位置的意涵,防止被人發(fā)現(xiàn)或盜挖。

  鑒于被唐王朝安置在安樂州的慕容氏有流亡政權(quán)的性質(zhì),他們被吐蕃人趕出青海故地,雖然在唐人的管轄地涼州找了一塊先塋地,但其緊鄰吐蕃,因此不得不作些特殊的考慮,最終展示給我們一個特殊的墓葬選址和分布特點,實是有趣的歷史現(xiàn)象和考古疑案。 

  三、獨特的夫婦合葬形式

  夫婦合葬是中國墓葬的常見現(xiàn)象,早在商周時期已經(jīng)出現(xiàn),到了南北朝隋唐時期更為常見。夫婦同穴合葬是唐墓較常見的葬制,雖然也存在夫婦異穴合葬的現(xiàn)象,但數(shù)量遠不如前者。涼州南山的吐谷渾王族墓目前所知全為單人葬,未見夫婦同穴合葬的情況,說明吐谷渾王族基本上實行的是夫婦異穴合葬。不僅如此,涼州的吐谷渾王族墓并不像中原內(nèi)地或河西其他唐墓一樣,夫婦各自的墓葬在同一墓園內(nèi)比鄰而眠,而是各自完全在不同的山崗上,各自為葬。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諾曷缽大可汗陵所在的岔山村和其妻子弘化公主墓所在的青咀灣直線距離約 15 公里,相距甚遠,正是弘化公主墓志所記各自“別建陵垣”。另像慕容曦光和武氏為夫妻,慕容曦光葬于喇嘛灣,而武氏葬于青咀灣,處于兩個完全不同的山灣當中。

  較為特殊的是慕容忠和金城縣主夫婦墓,經(jīng)考察發(fā)現(xiàn),兩墓位于同一條山脊之上,但是慕容忠墓位于山脊上端,而金城縣主墓位于慕容忠墓東南的山脊下端,兩者之間相距約 70 米,周圍未見有明顯的墓園或塋園建筑(圖四)。圖片

  唐代雖然有夫婦異穴合葬的情況,但并不普遍,且夫婦各自的墓是在同一塋園之內(nèi)。

  弘化公主墓志志文在表述傳統(tǒng)的“周公合葬之儀”“詩人同穴之詠”時,各自又加“異”“非”二字,強調(diào)了其與漢唐墓葬夫婦合葬傳統(tǒng)和上古禮法的不同。“周公合葬之儀”“詩人同穴之詠”的傳統(tǒng),在唐人的墓志中有很多記載,“合葬非古,始自周公”“合葬非古,肇乎姬旦,積習生常,因為故實”“合葬非古,行自周年,遵禮而循,流之唐日”,“合葬非古,取周公制焉禮也”“依周公之制,遵孔子之典”。至于“詩人同穴之詠”,以白居易詩為代表,“生為同室親,死為同穴塵”“義重莫若妻……誓將死同穴”。唐代夫婦合葬被社會所普遍認同,唐人詩詞和墓志對夫婦合葬記載頗多,“生則移天,死惟同穴”“生乃宜家,死則同穴”。

  所以涼州南山吐谷渾王族墓地的夫婦合葬,在形式上明顯有別于唐人流行的夫婦同穴合葬制度,慕容家族是知道這一點的,因此在弘化公主墓志中強調(diào)通過“別建陵垣”的形式來表達“異周公合葬之儀”“非詩人同穴之詠”,這里似乎既有強調(diào)吐谷渾慕容氏對漢人傳統(tǒng)禮法的某種遵從,但以“別建陵垣”和異穴合葬的形式實行合葬,顯然又非唐人喪葬習俗和制度,當另有原因。

  據(jù)目前已知青海地區(qū)的吐谷渾墓葬由于盜擾嚴重,墓葬內(nèi)是否有夫婦合葬并不十分清楚,但從遺存的人骨等考古信息判斷,單人葬應屬主流。這似乎是吐谷渾人喪葬的基本觀念,也是目前已知吐蕃人墓葬的常見現(xiàn)象。

  另外,我們從已知的武威以外地區(qū)出土的其他多方吐谷渾王族慕容氏墓志可知,涼州以外的慕容氏也不流行夫婦合葬。

  《宋書· 索虜傳》記鮮卑葬俗時說 :“死則潛埋,無墳壟處所,至于葬送,皆虛設(shè)棺柩,立冢槨,生時車馬、器用皆燒之以送亡者。”吐谷渾的先人們?nèi)绱寺裨崴勒?,頗有幾分秘葬的意味,似乎不大可能會流行夫婦合葬。因此,涼州南山的吐谷渾王族墓實行夫婦異穴合葬,且不在同一塋園,其實是吐谷渾本民族的習俗,并沒有延續(xù)唐人習俗和制度。

  考慮到目前已知的涼州南山吐谷渾王族墓地所葬幾代吐谷渾王,均娶唐人女子為妻,屬于政治婚姻,“和親尚主”。大可汗諾曷缽尚弘化公主,大可汗子慕容忠尚金城縣主,次子闥盧摸盧娶金明縣主;慕容忠嫡子慕容宣超娶姑臧縣主,又一子慕容宣徹娶博陵崔氏;慕容忠族弟娶李氏深,宣超子慕容?光娶武周宗室武氏,宣徹子慕容威娶武氏。作為唐人宗室或唐人大族女子,以政治婚姻的形式出降或遠嫁吐谷渾慕容氏,應該在具體對待身后喪事方面存在文化、觀念和制度上的差異,因此不會同埋一室,而弘化公主的“別建陵垣”,考慮到她和其子慕容忠同一天死亡于靈州私第,又是同一天歸葬于涼州南山先塋,顯然非歷史的巧合,定是政治事件,所以沒有葬在“大可汗陵園”之內(nèi),似有隱情。但就目前我們已知的涼州南山慕容家族夫婦合葬的獨特現(xiàn)象,似乎又是他們本民族的傳統(tǒng)作法,具體原因仍需進一步相關(guān)的考古工作。

  四、結(jié)語

  吐谷渾在青海地區(qū)建國 300 余年,以青海都蘭墓地為代表的吐谷渾墓葬,多屬吐蕃統(tǒng)治時期,深受吐蕃文化影響。武威南山作為吐谷渾王族在 663 年滅國內(nèi)徙之后的先塋地,雖然已有 10 座墓葬發(fā)現(xiàn),但之前均遭盜挖,所以考古和歷史信息并不十分明了,更談不上對吐谷渾民族喪葬習俗的研究。因此,保存完好的慕容智墓的考古發(fā)掘,為研究吐谷渾喪葬習俗提供了第一手考古資料,彌足珍貴。通過對涼州先塋形成歷史、墓葬選址特點及淵源關(guān)系、夫婦異穴合葬習俗的分析,可以感受到吐谷渾慕容氏雖然滅國歸唐,生活在唐文化圈中,但其喪葬習俗上在遵從唐人基本制度的基礎(chǔ)上,仍然保留有較為明顯的鮮卑文化習俗。慕容一族作為吐谷渾的族群代表,通過不同的方式保留其先祖的喪葬習俗,彰顯本民族的文化屬性。認識到這一點,對我們研究武威地區(qū)的吐谷渾墓葬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也對日后開展青海吐谷渾墓葬考古有一定的借鑒價值。

  來源丨考古與文物(文/沙武田 陳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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